1.财政部,海关总署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,自2016年4月8日期,跨境电商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,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。
2.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,关税税率暂设为0%;进口环节贸易增值税、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%征收。计算规则如下:
税费 = 购买单价 X 件数 X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
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= (消费税率 + 增值税率) / (1 - 消费税率) X 70%
3.交易产生税费由普路通跨境商城代征代缴,税费以结算页金额为准。